*ST新宁昨日披露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ST新宁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新宁11月4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大河控股的控股股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ST新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1,671,779股(上下限均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发行对象大河控股以现金认购,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3.75元/股的价格,认购111,671,779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ST新宁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为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7,721,779股普通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1.08%,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ST新宁本次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霍玉瑛、胡慧芳和牛柯、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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